2、海运街通用厂房服务项目中存在收费项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代收费用。
3、经甲方批准认可的费用支出。
(七)租赁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为经过甲方确认的租户办理租赁手续,并代甲方保管租赁合同。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租用单位或人员办理租用退租手续。
2、退租时,进行海云街通用厂房资产使用情况检查,有损坏的按照相关约定扣减押金、或收取赔偿金。
3、乙方要保证海云街通用厂房实际入住单位或人员与经甲方确认的单位或人员一致。发现不符应予以制止,并及时通告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单位或人员入住到房屋使用区内。
(九)电子化管理
乙方应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财务信息、资产维护情况、租用退租情况等有关的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十)物业档案管理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说明、维修养护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建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种设备、设施等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符合大楼等级评审的要求。
1、乙方应为甲方在房屋使用区内的接待活动,安排接待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2、会议室召开会议(仅限于属于甲方组织的会议)时,安排会议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设备准备、秩序维护、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3、甲方负责属于甲方的会议室等房间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随意调配使用。
4、协助甲方制定会议室等房间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1、针对房屋使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的分类(汽车、自行车等)管理办法。
2、保证车辆的秩序和车位整体环境整洁。
乙方应根据房屋使用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临时性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针对海云街厂房的特点,制定出租区域装修的统一规定,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以保持楼内(特别是与公共区域衔接的部分)装修风格的美观、整齐、统一,并将装修对公共秩序和对其他租户的干扰降到最低程度。
对租赁海云街厂房的单位指定的协管员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协助其日常工作,保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1、乙方应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等保障海云街厂房日常运营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并督促租户和其他使用厂房的单位与人员予以遵守。
3、提供查验接管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海云街厂房接收工作。
5、对管理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6、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7、按照甲方要求对政府派驻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协助。
8、电梯、消防、电力、电表、热力设备加药、发电机用气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检测费用、或正常运行和应急必须的维持费用,均包含在物业费内。甲方除支付约定的维修费用和公共能源费用外,在物业日常运行中,原则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9、乙方要遵守国家、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
10、甲方不提供开办费,乙方开展业务所需的资产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应在报价方案中列明相关费用明细,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关资产,将按照乙方报价从物业费中扣除。
11、乙方如有意承担办公楼食堂和商业用房承担等的经营,可参加甲方组织的招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