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完成本组项目施工阶段或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组员按分工承担项目责任工作。
2、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组项目前期手续和图纸的盯办;负责本组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的盯办工作;负责本组项目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完成对已完工项目务竣工验收、结算和移交工作;对在建项目要按照合同约定,按计划高效推进;确保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顺利完成各项目工作。
3、各组必须于月日前,制定所负责项目工作进度时间表或工作计划表,报项目建设督导小组。以年月日作为项目终止点,明确承诺对在建项目的进展程度,对已完工项目必须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和移交工作。计划表、进度表审核通过后,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4、各小组由专人负责向项目督导组汇报项目进展,汇报时间定于每周五上午。各组严格履行本组职责,要分工明确。禁止出现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情况。小组负责人有权要求公司其他部门或单位对各小组相关工作给予配合。
5、小组根据各项目完成情况,由工程督导小组做出评价,根据《**奖惩管理办法》给予集体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励。未能按照计划时间结点完成项目工作,将按照项目完成程度(如完成小组项目总量的90%、80%、70%、60%),对小组负责人给予停发绩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小组其他成员参照小组负责人情况进行处理。
6、请各小组尽职尽责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承诺自签字之日生效,年月日后自动失效。各项目小组成员如无特别要求返回原工作部门。
7、此承诺接受新区管委会、**纪委、工程督导小组、企业员工及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