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开工前,应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杂物,解决好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负责验收*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并组织协调好各方的工作计划、要求等事宜;组织管理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
第四条设备、器具、材料供应
本合同工程安装所需的设备、器具、材料,均必须使用合格*,不合格的产品乙方不得施工安装;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材料,并发出《承包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标准以达到供电验收合格为准。
三、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将工程移交给*方管理。竣工验收中如达不到供电部门送电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双方商定为最终验收时间,竣工日期以*、乙双方最后检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执行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在质保期内因乙方安装原因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一、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作为工程备用款,计**¥位,*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30%,计**¥元,在工程竣工送电后三十日内,*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计**¥元整。
二、如*方拖延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方承担全部损失费。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保*施工质量及工期,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安装原因达不到协议书约定及本地供电部门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违约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工程最终验收或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达不到本地供电部门要求,造成供电延期的情况时,罚款乙方元/天,以弥补*方的损失。
二、*方的责任
1、若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施工日期应作相应的顺延。
2、不按承包合同规定拔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后自然失效;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报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