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信是企事业单位为证明有关人员的身份,经历以及与其事件关系而出具的信函,用可靠的材料表明或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证实和说明人与事物具体表现或特性的专用文书。有公文式,书信式以及便条式三种。有的是主动发往对方,有的是对方来信询问的回复。还有时用于差旅事项的证明,也有时用于证明事实材料的真实性。
证明信的格式由文种名称[证明信,或者证明],受信单位名称,正文,落款,盖印,等主题组成,与介绍信相比,不需要写作有效期时间,但是应该存根备查。
证明信格式标准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证明信,其结构都大致相同,一般都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
一标题 证明信的标题通常由以下两种方式构成:1.单独以文种名作标题 一般就是在第一行中间冠以证明信,证明字样. 2.由文种名和事由共同构成 一般也是写在第一行中间.如 关于 xxx 同志 xx 情况 (或问题)的 证明.
二,称呼 要在第二行顶格写上受文单位名称或受文个人的姓名称呼, 然后加冒号.有些供有关人员外出活动证明身份的证明信因没有固定的受文者,开头可以不写受文者称呼,而是在正文前用公文引导词兹引起正文内容.
三,正文, 正文要在称呼写完后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要针对对方所要求的要点写,要你证明什么问题就证明什么间题,其他无关的不写.如证明 的是某人的历史问题,则应写清人名,何时,何地及所经历的事情; 若要证明某一事件,则要写清参与者的姓名,身份,及其在此事件的地位,作用和事件本身的前因后果.也就是要写清人物,事件的本来 面目.正文写完后,要另起一行,顶格写上 特此证明四个字.也可直接在正文结尾处写出.
四 落款 落款即署名和写明成文日期. 要在正文的右下方写上证明单位或个人 的姓名称呼,成文日期写在署名下另起一行,然后由证明单位或证明 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盖私章,否则证明信将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