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中,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5天内派人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安装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无条件协助发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包括道路),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提供完整、齐全、准确的地下管网资料,若由于承包人横穿道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有疏漏即不明管线或图纸没标注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引起质量事故(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