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美与功利、概念无关 审美活动独立了 但削弱了它与真、善的联 系——审美其实是有功利意义的 它以客观功利为前提 能完善人格
2 审美依据"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原则 肯定了审美主体的能动性 不 过是主观唯心主义
一个判断的宾词若是"美"审美鉴赏优美句子,这就是表示我们在一个表象上感到某一种愉快审美鉴赏优美句子,因而称该物是美。所以每一个把对象评定为美的判断,即是基于我们的某一种愉快感。这愉快作为愉快来说,不是表象的一个属性,而只是存在于它对我们的关系中,因此不能从这一表象的内容里分析出来,而是由主体加到客体上面的,必须把这主观的东西和那客观的表象相结合。因此这判断在康德的术语里,即是所谓综合判断,而不是分析判断。但不是每一令人愉快的表象都是美。因此审美判断所表达的愉快必须具有特性。问题是:什么是美审美鉴赏优美句子?即审美判断的基础在哪里?这一宾词所加于那表象的是什么?这些归结于下列问题:审美的愉快和一切其他种类的愉快的区分在哪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就说出了"美或鉴赏判断的性质",这是"美的分析"的第一个主题。美以外如快适,如善,如有益,都是令人愉快的表象。康德进一步把它们分辨开来,说它们对于我们的关系是和美对于我们的关系不同的。康德哲学注重"批评"(Kritik)亦即分析,他偏重分别的工作,结果把原来联系着的对象割裂开来,而又不能辩证地把握到矛盾的统一。这造成他的哲学里和美学里的许多矛盾和混乱,这造成他的思想的形而上学性。快适表现于多种的丰富的感受,如可爱的、柔美曼妙的、令人开心的、快乐的等等,是一种感性的愉快的表现,而善和有益是实践生活里的表现。快适的感觉不是系于被感觉的对象,而是系于我自己的感觉状况,它们仅是主观的。如果我们下一判断说:"这园地是绿色的",这宾词"绿"是隶属于那被我们觉知的客体"园地"的。如果我们判断:"这园地是舒适的",这就是说出我看见这园地时我的感觉被激动的样式和状态。"快适是给诸感官在感觉里愉快的",它给予愉快而不通过概念(思维)。对于善和有益的愉快是另一种类的。有益即是某物对某一事一物好。善却与此相反,它是在本身上好,这就是只是为了自身的原因、自身的目的而实现,进行的。有益的是工具,善是目的,并且是最后目的。二者都是我们感到愉快的对象,却是在实践里的满足,它们联系着我们的意志、欲望,通过目的的概念,它们服务于这个目的。有益的作为手段、工具,善作为终极目的,前者是间接的,后者是直接的。康德说:"善是那由于理性的媒介通过单纯的概念令人满意的。我们称呼某一些东西为了什么事好(有益的),它只是作为手段令人愉快的,另一种是在自身好,这是自身令人愉快满意的。"善不仅是实践方面的,且进一步是道德的愉快。
但二者的令人愉快是以客体的实际存在为前提,人当饥渴时,绘画上的糕饼、鱼肉、水果是不能令人愉快的,它们徒然是一种刺激。除非吃饱了,不渴了,画上的食品是令人愉快的,象十七世纪荷兰画家常爱画的一些佳作。一个人的善行如果是伪装的,不但不引起道德上的满意,反而令人厌恶。除非我们被欺骗,信以为真(即认为是客观存在着)的时候。这就是说我们对于它们的客观存在是感兴趣的,有着利害关系的。但在对于美的现象的关系中却不关注那实物的存在,对画上的果品并不要求它的实际存在,而只是玩味它的形象,它的色彩的调和,线条的优美,就是说,它的形式方面,它的形象。康德说:"人须丝毫不要坚持事物的存在,而是要在这方面淡漠,以便在鉴赏的事物里表现为裁判者。"总结起来,康德认为美是具有一种纯粹直观的性质,首先要和生活的实践分开来。他说:"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即使渗入极微小的利害关系,都具有强烈的党派性,它就决不是纯鉴赏判断。因此,要在鉴赏巾做个评判者,就不应从利害的角度关心事物的存在,在这方面应抱淡漠的态度。"
照康德的意见,在纯粹美感里,不应渗进任何愿望、任何需要、任何意志活动。审美感是无私心的,纯是静观的,他静观的对象不是那对象里的会引起人们的欲求心或意志活动的内容,而只是它的形象,它的纯粹的形式。所以图案、花边、阿拉伯花纹正是纯粹美的代表物。康德美学把审美和实践生活完全割裂开来,必然从审美对象抽掉一切内容,陷入纯形式主义,把艺术和政治割离开来,反对艺术活动中的党派性。它成为现代最反动的形式主义艺术思想的理论源泉了。
康德认为人在纯粹的审美里绝不是在求知,求发见普遍的规律、客观的真理,而是在静观地赏玩形象、物的形式方面的表现。审美的判断不是认识的判断,所以美不但和快适、善、有益区分开来,也和真区分开来。他反对在他以前酌英国美学里(如布尔克)的感觉主义,只在人们的心理中的快感里面寻找美的原因,把美和心理的快适(快活舒适)等同起来。他也反对唯理主义思想家(如鲍姆加登)把美等同于真,即感性里的完满认识,或善,即完满。他要把一切杂质全洗刷掉,求出纯洁的美感。他用"批判"即"分剖"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的认识作用,称做"纯粹理性批判",研究纯洁的直观、纯洁的悟性,在道德哲学里探讨纯洁的意志等等。他的这种洗刷干净的方法,追求真理的纯洁性,象十七世纪里的物理学家、数学家的分析学(数学是他们的,也是康德的科学理想),但却把有血有肉的,生在社会关系里的人的丰富多采的意识抽空了(抽象化了);更是把思想富饶、意趣多方的艺术创作、文学结构抽空了。损之又损,纯洁又纯洁,结果只剩下花边图案,阿拉伯花纹是最纯粹妁,最自由的,独立无靠的美了。剩下来的只是抽空了一切内容和意义的纯形式。他说:"花,自由的素描,无任何意图地相互缠绕着的、被人称做簇叶饰的纹线,它们并不意味着什么,并不依据任何一定的概念,但却令人愉快满意。"康德喜欢追求纯粹、纯洁,结果陷入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的泥坑,远离了丰富多采的现实生活和现实生活里的斗争,梦想着"永久的和平"。美学到了这里,空虚到了极点,贫乏到了极点,恐怕不是他始料所及的吧!而客观事实反击了过来,康德不能不看到这一点,但是他的主观唯心主义使他不能用唯物辩证法来走出这个死胡同,于是不顾自相矛盾地又反过来说:"美是道德的善的象征"。想把道德的内容拉进纯形式里来,忘了当初气势汹汹的分疆划界的工作了。我们以上已经叙述过康德就"性质"这一契机来考察美的判断。他总结着说:"鉴赏(趣味,即审美的判断)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它的表现方式的一种判断力。"鉴赏判断的第二契机就是按照量上来看的。这就是问一个真正的审美判断,譬如说这风景是美的,这首诗是美的,说出这判断的人是不是想,这个判断只表达我个人的感觉,象我吃菜时的口味那样。如果别人说:我觉得这菜不好吃,我并不同他争辩,争辩也无益,我承认各人有各人的口味,不必强同。康德认为根据个人的私人的趣味的判断,是夹杂着个人的利害兴趣的,不是象那无利害关系,超出了个人欲求范围的审美判断。因此对于审美判断,我们会认为它不仅仅是代表着个人的兴趣、嗜好,而是反映着人类的一种普遍的共同的对于客体的形象的情绪的反应。因此会认为这个判断应该获得人人公共的首肯(假使我这判断是正确的话),这就是提出了普遍同意的要求,认为真正的(正确的)审美判断应是普遍有效的,而不局限于个人。如果别人不承认,那就要么是我这判断并不正确,应当重新考虑修改。如果审查了仍自以为是完全正确的,那就会是别人的审美修养、鉴赏力不够,将来他的鉴赏力提高了,一定会承认我这个判断的。许多大艺术家发现了新的美,把它表现出来,当时可能得不到人们的承认,他却仍然相信将来定有知音,因而坚持下去,不怕贫困和屈辱,象伦勃朗那样。这里康德所主张的审美判断在"量"的方面是具有普遍性的,可以提出普遍同意的要求,不象在饮食里各人具有他自己个别的口味,是不能坚持这个普遍性的要求的(虽然孟子曾说过:"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康德认为审美判断具有普遍性,因为美感是不带有利益兴趣因而是自由的、无私的。它不象快适那样基于私人条件,因而审美的判断者以为每个人都会作出同样的判断的。但是在审美判断里对于每个人的有效性不是象伦理判断那样根据概念,因此它不能具有客观的普遍有效性,而仅能具有主观的普遍有效性。而这个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审美情绪不是先行于对于对象的判断,而是产生于全部心意能力总的活动,内心自觉到理知活动与想象力的和谐,感觉它作为"静观的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