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制度设计初稿完成后,还应当对初稿进行修订。这个过程既是为了招聘制度更加完善也是人力资源工作民主公开的需要,更可以在后续的制度的落地执行上打好群众基础。
修订的过程一般先从人力资源部门的内部讨论开始,主要看是否可以和公司的其他制度衔接良好,是否符合劳动法和公司的企业文化。然后将初步讨论后的制度交公司各相关部门进行传阅,征求反馈意见,并进行汇总。如果意见较大,可以专门召开会议,以会议讨论的方式对争议点进行定夺。最后再进行几轮的磨合后,确定定稿,由人力部门领导签署,并上报管理层审批。
(1) 招聘制度的生效日期以颁布日期为准,并在公司内部全面实施。
(2) 招聘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的招聘,如果分公司人事部门存在类似相关的制度,则以招聘制度的效力为主。
(3) 招聘制度下发前,相关责任人做好招聘制度学习课件和学习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开始执行此计划。
(4) 制度下发一周之内,人力资源部及各分公司人事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务必在15日之内对相关细则了解熟悉。
(5) 各分公司人事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招聘制度,并在每一个环节作原始记录。在每一个招聘周期完成时,组织检查,监督和明确相关责任,做好制度运行后的反馈工作。
(6) 在招聘制度执行过程中,各分公司及用人部门应同实际情况相结合,如果发现部门流程遇到阻碍,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请示报批,经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对此过程进行存档报备,同时在制度修订时进行完善。
整体而言,越是让用人部门更多地参与到招聘工作的制定过程中,最后落地宣导和执行的效果就越好,所以建议各位HR一定不要因为担心在制度建设的时候给用人部门增加了工作量而闭门造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