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新冠疫情交通通行管控、旅客运输管控、重点人员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体制机制,发挥交通运输部门作用,确保一旦突发大规模聚集性疫情,能够快速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处置,制订本预案。
编制依据 xxx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9 号);最新版xxx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应对新冠肺炎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指南》《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市交通运输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发生在市实施城市街道或小区封闭、城市个别市辖区封闭、城市封闭三类情形下的交通通行管控、旅客运
工作原则 分级分类、科学精准、统筹兼顾、协同联动。
事件分类 因突发疫情,市政府发布封管控措施后,需交通运输部门处置或参与配合处置的事件包括:
(1)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区域内公路(含高速公路)进行封闭,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
(4)需对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地铁运行等出行方式采取运营线路调整措施的。
(5)需协调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出租车运输服务保障和有关人员转运的。
(6)需协调辖区内公路(含高速公路)应急运输通行"绿色通道"的。
(7)需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协调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
3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新冠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市交通运输局新冠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行业领域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局直单位、相关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相关市级工作组、工作专班指挥决策,统筹抓好市交通运输系统新冠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
(2)研究制订市交通运输系统新冠疫情交通通行管控、旅客运输管控措施和重点人员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专班、公路通行专班、道路运输专班、公共交通专班、铁路机场专班、港口水运专班、宣传和舆情专班"七个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增设有关工作专班。
(1)综合协调专班。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班长由安全监督处处长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审处、人事处、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工作流程;传达领导小组指示、命令;
4 相关文电传达、转达;负责内外部综合协调保障;工作信息统计、调度、审核、报告、总结;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发;作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领导小组命令,选派业务骨干充实上级或本级工作组集中办公;监督执纪各单位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通行专班。设在局公路处,班长由公路处处长兼任,成员由局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局财审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相关公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督导落实公路领域交通通行管控措施;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配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对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封闭工作;配合xxx门及区市政府在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防疫检测点;按照领导小组命令,协调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建立涉及公路领域内外部通信联络保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对公路(含高速公路)的封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道路运输专班。设在局运输管理处,班长由运输管理处处长兼任,成员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运输企业分管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督导落实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旅客运输管控措施;统筹协调应急运输保障,协调调度客、货运输车辆参加应急运输保障行动;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设定路线行车;完成领导
(4)公共交通专班。设在局城市交通处,班长由城市交通处处长兼任,成员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相关公共交通、地铁运营、出租运营企业分管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督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地铁运营、出租运营企业旅客运输管控措施;根据封控区域划分,及时按照上级指南最新规定制订运营调整计划,保障市民出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铁路机场专班。设在局铁路机场处,班长由铁路机场处处长兼任,成员由中国铁路济南局站、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铁路、机场运营管理企业配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对进站旅客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控制列车超员率;严格落实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防疫宣传等防疫举措。
(6)港口水运专班。设在局水运处,班长由水运处处长兼任,成员由局港口处、港口安全和危险品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引航站、港口港、陆岛交通、海上旅游等船运企业分管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督导港口企业、客运站、陆岛交通、海上旅游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防疫宣传等举措。
6 (7)宣传和舆情专班。设在局宣传教育处,班长由宣传教育处处长兼任,成员由局公路处、港口处、铁路机场处、运输管理处、城市交通处、水运处、安全监督处、港口安全和危险品监督管理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