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加盖企业鲜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注册证(或产品登记表)复印件、产品认可表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复印件等,并加盖贵企业鲜章,每件产品均须有产品合格证原件;
④进口产品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到其有效期前应主动及时更换,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2、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国家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
3、保证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性能、配置、生产企业、数量及商定价格的产品。若无法保证供应则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向甲方提供合理的产品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价格等信息,并附于合同之后。
5、承担因产品质量等乙方因素导致医疗纠纷等的责任。会同甲方处理与所售产品相关的医疗纠纷。即使合同期满未再续签亦应承担与合同期间所售产品相关的责任。
7、向甲方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免费培训甲方人员至能正确使用器械为止。
9、若所提供产品有失效期,应提供有效期长的医疗器械。
10、每月底前将当月供货的发票送达甲方并办理入库,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