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将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公共所订各项标准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清洁人员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及乙方公司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程序,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文明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形象。
2、派出素质较高、形象好、服务态度较好的保洁专业人员进驻甲方,制定一名主管安排具体工作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做工作日记,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主管的日常联系。
3、乙方应定期将所承包的清洁工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接受甲方的监督,以及每月一次把定期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
4、在一个月内若甲方投诉三次以上(特别是服务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在当月清洁综合服务费的扣除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之清洁服务的情况达不到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城管、街道办事处等)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
5、每月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卫生情况,参加甲方的清洁工作例会,届时与甲方负责主管征询意见,务求把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6、乙方员工劳动合同、工资及社保、劳保福利等一切待遇由乙方负责,乙方要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损坏东西,乙方先照价赔偿;绝不允许有挪用及偷窃行为。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
7、乙方提供所需机器设备、清洁工具(毛巾)等、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8、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身着乙方(或甲方双方视实际需要另行商定)的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9、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主管不在场时,应接受甲方主管的监督和指导,并按甲方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检查。
10、如待遇特殊(卫生检查、台风、暴雨)等情况出现,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1、发现共用设施有损坏时,乙方员工要及时通知甲方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