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站在你面前 我可以处乱不惊 你的消息 我再也没有秒回过 有时候搁了一阵子 出于礼貌 我回复你一下 你不知道 我能做到这样熬过了多少夜晚
以前我总在想,能陪自己到最后的是什么人,现在我明白了,真正能陪我走到最后的人,不是我强撑着睡意和她聊天到深夜,不好告诉她我很困很累。而是,我随时和她说我很累的时候,她都可以安心让我去睡觉休息。因为我永远不必担心,我们过了今晚就不会没有明天
38码的脚,37码的鞋,尽管你很喜欢它,你想适应它,为了它磨破了脚都义无反顾,可过了一个月,你穿它的次数变少,半年后打开盒子,你觉得原来它也没有那么好看,当应该那个合适自己的鞋。于是那双37码的鞋让你明白喜不喜欢与合不合适根本是两码事。也让我明白,原来爱情没有刚刚好。
每个人的青春里都会出现那个令你念念不忘的人,或热情炽烈,或温柔缄默,在多年以后的某个夜晚都能撕扯碰触你已经沉沦破碎的神经……我好想你
有的人疯狂追求了你三年,有的人默默对你好了两年,有的人体贴照顾了你一年,还有的人喜欢你却从未说出口,但你无论多么感动,多么开心,就是没在一起。可是莫名有一个人 ,相识一个月,讲了一句话,你就决定在一起了,有人说这是缘分,可是我觉得,其实一个人第一次出现在你面前时就已经注定结果了
我们见到的太阳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见到的月亮是1.3秒之前的月亮,见到一英里以外的建筑是5微秒之前的存在,即使你在我一米之外,我见到的也是3纳米秒以前的你。我们所眼见的都是过去。
我不怎么欣赏那些为男人要生要死的姑娘 我喜欢那种知道爱情离去后 擦干脸上的泪转身就走的女孩 又冷又酷又美 像西部片里的牛仔杀完人后吹一吹枪口的烟 爱情死了 但你仍要更好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