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监察、仲裁、工伤"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畅通投诉、举报、仲裁、工伤的维权渠道,大力开展针对性的维权活动,提供全方位维权服务,切实发挥劳动行政工作"稳定器"的作用。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在县电视台制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4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5000余份。
2、加大争议仲裁维权力度。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投诉案件当场受理,及时调解裁决,切实维护投诉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件,结案处理43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35件,仲裁8件。接待上访群众400余人次,信访件83件,回复83件,回复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36人次,作出工伤认定133人次,不予认定为工伤的3人次。在不予认定工伤中,1人申请行政复议,1人提起行政诉讼,1人提出上诉,均维持了我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等级鉴定申请86人次,全部作出鉴定结论。
3、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通过专项监察、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着力打击和纠正非法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03户,涉及劳动者5947人,补签劳动合同813人,审查用人单位建立的规章制度347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制度54件。受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3件,结案33件,投诉举报结案率100%。追发劳动者工资及待遇万元,涉及劳动者172人,其中,农民工工资万元,涉及农民工157人。督促73户用人单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万元,涉及劳动者360人;督促35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保登记,涉及劳动者271人。责令改正58家违法用工单位,查处使用童工案件2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
4、积极开展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探索实施失信违诺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200余次,下发诚信评价活动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县中小型企业劳动用工23000余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