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自古以来,在形式上可以说不拘一格,下面仅就格式相对稳定的几种常用碑文的写作作一简单介绍。
(一)墓碑 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
抬头 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
正文 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 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二)墓志铭 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 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
需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三)功德碑 古代歌颂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绝迹,但今天为了表彰一些先进的个人,比如捐资建校等也会立碑以纪念,这可以称作当代功德碑。
这类功德碑通常也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
标题 标题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称谓和文种名称构成。 如《某某先生捐资建校纪念碑》。
2。正文 正文叙述在何时、何地、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么好人好事,同时正文也要阐明立碑单位或个人的感激之情。
3。落款 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称或姓名,并署明立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