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舰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3、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创建围产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其它乡镇也要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4、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围产期保舰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三联必须要有产妇本人签名。
5、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上新台阶,两个系管率要确保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
6、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42天新生儿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
5、强化高危孕产妇跟综管理,提高县级水平高危筛查质量,健全孕产妇高危筛查的专册登记、就诊、报告、追踪结案制度。加强医院与保健机构,管理好重度高危孕妇,严禁乡镇卫生院截流高危孕妇。
6、呼吁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定点接生单位产科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抢救水平;严禁农村非法接生,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7、加强体弱儿、高危儿筛查、分级管理,要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并填好体弱儿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