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__县财政局(国资)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202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范桥镇国有资产。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镇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镇于4月25日组织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宏祥同志任组长,张永明、杨 洁同志任副组长,陈 燕、赵兰凤、李绍明、吴志平、苏文斌、刘 翔、陈孝玲、潘景红、陈孝浩同志为成员
通过对镇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摸清各类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真实、完整地映了我镇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基础工作不规范:领用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不按程序办理报废:有些部门固定资金不能使用,没有按照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报废设备有名无实:有些设备已经淘汰,目前仍然挂在账目上。
改进措施: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从思想认识着手,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