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乙方负责提供教室及相关教学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协助;
2、乙方需与甲方协商制定课程安排,应尽量以甲方志愿者的课余时间为依据进行协调安排;
3、乙方需保证甲方志愿者所承担的相应课程的课时和班级基本固定不变。如在课程和班级上需要做任何调整,需与甲方协商;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志愿者)维持支教活动的正常秩序;
5、乙方有义务保障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并与甲方合作保障甲乙双方在支教地点的人身财产安全,若甲方在支教期间进行危险性的非教学活动,如攀岩、涉水、探险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志愿者自行负责。
6、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活动内容、形式及质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并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然后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监督和定期的反馈。
8、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双方协商后可暂时中止活动;
9、如因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到乙方学校进行支教活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说明原因,然后双方协商取消或调整此次课程安排;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志愿者在乙方学校进行支教活动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11、乙方有义务就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甲方明确的文字说明,若因乙方未尽到履行该项义务之责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形下违反其规章制度的,乙方不应追究甲方之过错;
12、乙方应配合甲方节假日、期末考试暂停支教的安排;
13、支教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支教表现,为甲方开具支教证明材料;
14、协议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双方就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15、支教期间,乙方需有专人与甲方相关负责人保持联系,以保证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