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落实执行公司综治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委会负责公司日常综治安全防范、检查、整改,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季度能向公司领导汇报综治安全工作情况。
2、安委会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能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落实工作布置。
3、与安全直接责任人、与部门专职综治安全管理人员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5、有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盗、劳动安全等安全技能培训。
6、能对新员工实行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考核记录并入档保存。
7、确立防火重点部位并有定期检查,每月有一次消防设施例检,每季度有一次自查自改,规定每半年和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对消防器材与配套设备能落实"三定"管理,防火工作的落实及安全检查情况有记录资料并存档。
10、公司内部已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档案,对不安定因素或员工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12、有制订安全检查计划,坚持对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巡查或例检。每次安防检查有被检查单位、被检查项目、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签名记录,并把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列入单位每季检查与考评。
14、对上级机关发出的整改通知能按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15、对安全隐患有整改情况记录和有关人员签认的资料存档。
总之,此次自查我们做到了认真细致,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牢记安全。警钟常鸣,永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