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款 甲乙双方关系属于单一项目由甲方授权的地区经销的关系,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成为甲方地区经销商,在乙方所在 省(市、自治区) 市(县)行政区划范围内,负责甲方"美丽岛"地板产品(□强化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实木地板)经营。在当地主要执行的功能有:终端(含装饰公司)的建设、终端(含装饰公司)的物流仓储、测量安装、售后服务、广告公关等工作。
第一款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并提供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第二款 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出现任何变更情况,须提前以书面通知甲方,重新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乙方未向甲方通告的情况下,甲方发现乙方执行与签约不一致时,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三款 乙方负责所在区域的甲方"美丽岛"地板产品(□强化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实木地板)的工程、零售、装饰公司推广等业务。
第四款 乙方负责所在区域经营甲方产品必须是专店专卖。
第一款 乙方承诺以甲方供货价为依据,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购买
甲方"美丽岛"地板系列产品总量达到 平方米(以到达甲方帐户的贷款总额为准)。按月份分解如下:
第二款 乙方完成美丽岛地板系列年销售指标的总销售量的80%,且双方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由乙方申请续约;续约期间双方重新确定销售指标。
第一款 乙方同意按公司规定,以首期进货量(现款) 平方(大写 )
购买甲方"美丽岛"地板系列产品,以获得授权所属范围的经销商的资格。 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给乙方设计专卖店效果图,乙方应将首期进货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才能正式获得甲方授权的经销商资格。
第一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美丽岛"地板系列产品价格,乙方依据甲方制定的价格表执行。 第二款 为保障各地区经销商和零售终端的利益,产品实行全国统一供货价和建议零售价。
乙方可根据当地销售情况将全国统一建议零售价上下浮动10%。
第四款 运费支付:运费、提货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代办发货相关事宜。 第五款 风险承担:货物交付承运人后,货物风险由乙方向承运人提出责任赔偿。
第一款 若乙方到甲方工厂或者甲方指定仓库自行提货,则应在交货现场当场验收并在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至此完成货物的交付。
第二款 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乙方在货到后应在7日内验收完毕,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质量与订单不符时,应将货物妥善保存,并在验收之日起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二款 凡属产品质量问题,都将给予换货,产生的物流运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款 凡是经验收没有被拆包的整件退货一律按原价退款,若是散片或被拆包后的产品一律按半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