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政策、行业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的发展需求,明确项目建设依据、建设目的,并对项目是否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规定等方面进行说明。
从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满足当地发展建设需求、产生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块状项目须明确项目所在市、县、乡镇,线性项目须明确项目起终点及所经市、县。
明确项目类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构成、主要功能分区)、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投资(金额与方式)、建设工期等内容。
结合项目类型,块状项目须介绍清楚方案布局情况;线性项目须介绍清楚线路起终点、线路走径以及沿线设置主要设施的布局情况。
注:须附具项目总平面布局图、线路走径图等相关图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明确项目的总占地面积、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并明确具体规模。如果是改扩建类项目,应明确已征地规模。
注:须结合项目基本情况填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三。
结合项目类型,按照法律效力分别列出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项目有关依据性文件、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市县人民政府的承诺函、其它相关部门的支持性文件。
项目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水土保持、防洪等专题报告。
结合项目特点,从选址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安全性、可操作性、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生态优先、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阐述编制报告的基本原则。
简述编制任务由来,并结合技术路线介绍工作开展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对接情况、报告编制情况等内容。如果之前未通过评审,须介绍清楚之前的评审情况和评审后的修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