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关领导批准;
2、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3、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设置或指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3)、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工作前首先检查铲(叉)车轮胎气压,刹车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方向是否灵活,燃料润滑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装卸部位是否有不安全隐患等。
2、根据指令和生产周转需要,用铲(叉)车将转运、装卸物资安放到所在位置。符合搬运装卸要求。
3、负责对铲(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各种油料的填加,故障的排除,轮胎充气、润滑系统润滑,使铲车处于良好状态。
4、工作质量生产安全 严格执行铲(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铲运,注意来往车辆行人,避免发生车辆和人身伤亡事故,不野蛮装卸,不乱堆乱放保证装卸物品完整。
5、现场工作保持环境整洁,铲(叉)车不乱停乱放,按指定的部位停放,无操作证的人员杜绝使用本车,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四、责任追究
(一)本单位人员去现场检查,需遵守安全规定及规程,禁止"三违"现象,如发生以下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如下:
1、年内发生一起一般B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扣减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全部抵押金1/3;
2、年内发生一起一般A级或两起B级(包括工业生产、环保、火灾爆炸)事故,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处分,扣减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全部抵押金;
3、年内发生一起较大或两起一般A级或以上(包括工业生产、环保、火灾爆炸)事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同时对副职给予责任处罚,扣减主要负责人和副职生产经营全部抵押金,扣罚主要负责人和副职个人年度奖金额的1/2;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3、在生产区或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活动。
(一)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执行公司《违章与事故管理办法》有关条款。
(二)交通事故按照《公司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三)由于本人造成生产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者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