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是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工作成果的有效途径,是评价和检验民主评议工作实效的重要方法和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圆满成功。
(一)把握调查范围。各地要把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的考核过程,广泛组织群众代表参加调查,注意参加调查群众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营造调查环境。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引导群众,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三)端正调查态度。各地要正确对待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不要片面追求满意率百分比的高低。要把关注点放在进一步查找问题、深化整改上,把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作为检验成效、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解决民难、凝聚民心的过程。
(四)严肃工作纪律。参加问卷调查的工作人员必须从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抽取,以保证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对于冒充调查对象参与满意度调查,每发现一例,按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在满意度分值中扣除分。
(五)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评议办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组织好有关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要及时将收回的调查问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同时,通过适当方式了解群众对卫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