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有序更新配备标识统一规范、质量合格的收集容器。
标志标识要简洁明了,常见的生活垃圾种类要喷涂或张贴在收集容器外侧,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省住建厅、市场xxx等负责指导,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一一列出)
推行环保、绿色、低污染等生态设计理念,优先选用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材料,提高产品可回收性。
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
倡导全社会开展"光盘行动"、采用视频会议、电子桌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生活方式。
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寄递企业在其营业场所、处理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对回收后外形完好、质量达标的包装箱、填充材料等包装物进行再利用,将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实体销售、外卖等企业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
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依法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商务厅、文旅厅、市场xxx、机关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投放装置,优化布局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
在沿街店铺等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消除垃圾分类投放盲点。
各地要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和实际需求,通过合理设置误时投放点,设置洗手池、雨棚等设施,提供上门收集大件垃圾服务等方式,不断完善分类投放配套措施,减少群众抵触情绪,增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