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
区卫生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管理、技术指导、检查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负责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
区发改局:负责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保障。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结合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设健康生活方式课程,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的创建工作,推广食品营养成份标签。
区城管局:负责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活动、户外宣传广告等相关工作,宣传内容由_门提供。
区委宣传部:负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利用大众媒体定期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和技能,宣传资料内容由_门提供。
区总工会:负责要求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组织各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组织开展职工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监测。
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向广大青年、妇女、家庭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提倡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社区居委会,利用社区平台,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为群众提供应用技术指导;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可取的宣传材料和支持工具展示;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 "示范社区" 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区疾控中心:指导辖区健康促进工作的规范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辖区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情况,为制订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健康促进工作。利用本单位工作平台,做好针对服务人群的健康促进工作;主动与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技术指导、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