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的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但存在资金匮乏,旅游资源开发不够,旅游产品缺乏策划,旅游产品整体形象不够明显。基础设施比较滞后,由于投入不足、宣传的形式不多,规格不高,没有形成大投入、大宣传、大市场的营销体系。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昌政电〔20-〕1号)传真电报精神及20-年1月16日下午_春运工作协调会_要求,现将20-年春运工作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旅游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以昌旅发〔20-〕3号文件下发全县各星级宾馆,aa景区以及各旅游餐馆,要求各相关旅游企业,各司其职,春节前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春运期间安全有序,坚持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_的方针,同时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并组织检查组,由旅游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于1月22日至23日对各相关旅游企业进行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提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春运旅游工作
强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意识,使之更好的服务游客,方便游客。我局要求旅行社对旅游车驾驶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好文明行车,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确保安全为第一要务,以文明服务为第一要求,树立旅游形象。春运期间,全县旅游车驾驶员服务总体良好,没有出现投诉和旅游安全事故。
我局要求各相关旅游企业在春运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春运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根据县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对重点景点(区)龙潭寺的重点时段(大年初一至初三)监管上,注意跟相关部门紧密协调配合,确保了春运期间的安全。
20-年春运期间,我县旅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截止1月底,全县共接待游客万人次,同比增长5%;完成旅游收入405万元,同比增长16%。春运期间没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实现了_健康,安全,秩序,质量_四统一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