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债权债务安排
(1)店铺移交之前,与店铺相关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2)店铺移交之后归还甲方之前,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以外,店铺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店铺名义对外借贷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1.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随时对店铺与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查账等。
(2)如有影响店铺/甲方声誉、违反本合同约定等事宜,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店铺的经营管理,除本协议约定的以外,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
(5)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将店铺出租、出售、转让、转包、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之后,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
1.一方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立即付款。
2.店铺经营范围中,下列原因之一,导致甲方向任何第三方、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等承担赔偿、补偿、报酬等责任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进行全额赔偿:
(1)根据双方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范围之内的;
(2)乙方承包期间,店铺的生产、经营、消费导致的款项或责任的。如因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涉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导致出现顾客重伤/重病/住院或财产损失上万以上的情形的;
(3)乙方的生产经营被新闻媒体点名批评报道等情形,导致店铺声誉严重受损的。
(4)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要求改正,但乙方仍不改正或再犯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无法正常经营时间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5.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6.如国家机关认定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模式违法,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解除之日前的费用以外,互不承包其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xxx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