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公众参与的征求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和厉害关系人的意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在制定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时,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建立全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我委编印的《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手册,根据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规范我委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委依法行政、依法治委奠定基础,确保行_力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3.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审查把关和法律服务作用。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行政决定。
4.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档案管理、规范裁量权等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6.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