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xx 年 月 日续签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相互约束并共同遵守之。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三年,自 xx 年 6 月 8 日至 2013 年 6 月 7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即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乙方若不想续租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 。
2、支付方式:租金需预付,乙方以每六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即在三十天内支付下六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
3、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赁期。 第四条:费用支付 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水费、电费、电话费及光纤接入使用费。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下水、电源)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电设备的损坏、堵塞、淹漏,则由乙方出资维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且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屋进行改建装修。
对装修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约人签字: 乙方签约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