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丙方")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单称"各方"。鉴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年月日与丙方就甲方所合法持有的建业总部港房间于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就甲方所合法持有的建业总部港房间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自愿、平等协商,就以上房间的前期物业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三方一致确认,自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即年月日起,由乙方履行甲丙所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声明及确认,其已仔细阅读及详细了解《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有内容,并同意承继甲方在该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各方均同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甲乙方签订租赁期限同时届满)租期届满后,各方未续签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完全地遵守及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租赁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条件、条文,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一切款项,遵守物业的管理公约。
4、租赁期间,乙方向丙方缴纳的一切款项(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及其其他款项),丙方均须开具相应款项金额的发票给予乙方。
5、因本协议签署而引致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其他行政登记手续的变更,由手续使用方办理,其他两方积极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