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诱导法",是指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具有针对性地把采访对象掌握的信息引导出来。这种诱导,既可以引导对方的思路,又可以诱发对方的情感。
当记者遇到采访对象了解许多信息,却因谦虚不大愿意说,或者由于性格内向不会说,或者要谈的事情需要一番回忆,或者对方想说又不便自己主动说等情况时,都可以采取诱导提问方法。这种提问,可以进一步引导对方明确访问的范围和内容,渐渐打开对方的"话匣子",也可以激活对方的思路,引起对方的联想。由于这种提问的针对性较强,对方会感到无处退让。
记者在采访前的准备充分,提问就是由已知求未知,提问就能准确恰当。同时,记者还能讲出一些具体事例,让对方回忆当时的情景或心理活动。这样,谈话的时间可能不长,却能够得到很有价值的材料。另外,由于记者事先做了准备,采访对象不愿意说时,记者可以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进行提问,促使对方不得不开口。
有的访问对象本身材料很多,只是每天的生产、工作已经成了习惯,觉得没有什么值得谈的,或者一时也不容易想起来。这时候,记者只要讲出一点类似的事例,或者有意识地朝某个方面引发一下,便可以引起对方的联想,从而谈出更多、更有价值的材料。
运用这种方法,记者特别要把握"启发诱导"与"强加于人"之间的界限。国外一些新闻学者主张避免诱导性提问,因为它"好像是在拐弯抹角地引出一个特定的回答,而不是客观地探问被采访者内心的想法",这个观点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如果把"诱问"变成了"强问",结果就是这样。
另外,在运用诱导法中,有的采访对象会投记者所好。对于这种采访对象提供的材料,记者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特别注意它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