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过程中,对于施工场地存在各类管理、质量问题,发包人的相关主管部门也有权利依照合同条款要求对承包人进行管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于承包人具体处罚额度的高低由发包人在管理过程中视情况的轻重程度确定;
2 施工现场的管理主体为承包人。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围蔽、道路、临舍、临水、临电、材料堆放场、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清理等;
3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4~9点要求,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场地总平面设计》及《施工场地管理方案》,经发包人、监理审核确定后,严格参照此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除发包人对项目分区、板房区设置等做出重大变更(此情况下发包人考虑给予合理的签证补偿)外不得改变,若因施工场地设计不合理而被迫变更所导致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负责;
4 场地围蔽。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的整个项目总工期要求、规划总平面,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围蔽、安全监控等工作,并承担场地内所有材料的进出登记管理(包括各分包单位材料)和保护等工作;
5 道路硬化。承包人开工前,应根据场地的建设要求,对承包区域的道路进行硬化(注意预埋管线),并负责道路的维护、管理,不能在道路上随意堆放材料;施工道路应充分考虑总包及各分包单位的施工需求,若有道路不畅的情况,承包人应及时修建或修整;
6 临水临电。临水由发包方打井提供,但承包方应建适量的贮水池,并负责管理抽水水泵等设施。
7 堆放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工程进行过程中自身及其他分包单位对材料堆放场地的需求,并积极配合,且有责任对各分包单位的材料堆放进行管理。
8 承包人现场安全、质量、材料管理、罚款细则【详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