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中要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种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保障设备、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构。经过检查和试验合格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资料。
3、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资料(安全合格证、操作证)。
4、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5、工程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 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程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7、加强对临时工的现场管理工作,对所使用的民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临时工不得从事高空和电气作业。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制止违章作业,必要时应停工处置不安全因素。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