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 房屋拆除开工前,乙方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 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6、 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7、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另外交通要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8、 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9、 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