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全社会用电总量定额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全社会用电总量按上级核定指标执行,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分片包干,核算到用户,分解到每天。
二、实行工业企业用电双控制度。全县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遏制用电过快增长的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xx〕124号)、《长兴县有序用电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社会电量定额使用方案的通知》(长有序办〔20xx〕3号)文件规定,按核定的开工时间和用电总量安排生产。不得擅自延长开工时间和超用电量。
三、落实机关部门节电责任制度。各级机关部门要带头做好节约用电工作,落实本单位节约用电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直属机构、所辖企事业单位、工商业者等节电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加强全系统、全行业节约用电工作。
四、实施城乡居民有序用电制度。要在广泛宣传、科学测算、周密计划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试行本区域居民生活有序用电制度,进一步增强居民节电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五、实行工业产品差别化电价制度。对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的工业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其中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六、实行企业用电奖惩制度。建立企业用电专项考核奖惩制度。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各项节电措施落实到位、节电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对屡次违反规定,擅自开机生产、偷用或超用电量的企业,除扣罚超用电量指标外,年终取消一切优惠政策。
七、实行惩罚性区域限电制度。对乡镇(街道)、开发区不能按规定执行有序用电和区域控电目标,且当日用电超负荷属前两位的,次日实行区域限供电,由主要领导通过媒体向辖区群众进行说明。
八、强化用电实时监控制度。建立全天时用电监控值班制度,对全县用电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对发现的各类违规用电现象,要及时予以处置。对拒不服从处置的用户,将采取临时性强制拉闸停电措施。
九、落实行政督查问责制度。县纪检xxx门要加强对全县节电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消极懈怠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问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制度。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节电节能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鼓励全民参与和监督节电工作,对违规用电的企业和单位要积极举报。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