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海外各界华人华侨提出融资方案,筹集资金,为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合资企业,及后续工作奠定基础,保证我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国民间传统工艺在我炎黄子孙的手中得以长足的发展,而不沦为他国笑柄。
二、申办、筹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合资企业,注册品牌、商标,以保证在国际和国家法律框架内受法律保护,并合法经营,同时也保证了融资各方作为股份制合资企业的所有人之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以及合作团体的共同利益。
三、就开发、设计、生产之产品和技术申请国家专利、国际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保障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国民间传统工艺的知识产权的同时,确保企业的各项权益不受侵害,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四、建立、健全现代化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包括企业文化系统(企业理念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CI、企业规章制度)、企业组织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企业部门职能、企业岗位描述)、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垂直指挥系统、横向联络系统、检查反馈系统、预算结算系统)等,为企业经营管理建立现代、科学、系统、全面的经营管理模式,同时也为国人树立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典范。
五、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合资企业、申请获准的国家专利和国际专利及相应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开展商务推广业务。国内方面,因项目本身对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具有长远的意义和市场前景,故应通过国家重要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关注与支持,乃至中国民间传统工艺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合作与支持,树立品牌形象,同时借以打开市场。海外方面,通过参加或主办、联办相关的展览活动,推广企业公共形象和产品、赠品及包装,并通过宣传品扩大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