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建设开发,注重环保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宣传、提供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环保方面的法规、政策及规章,以利于乙方较好的执行。
2、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对乙方在落实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本着建设和指导的态度,给予积极的帮助和协助。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现象有权制止,经相互协商后提出解决方法,可限期令乙方整改。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封闭施工现场,防止现场尘土飞扬。对于易飞扬的细小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
5、应按甲方所提供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环保政策积极开展环保工作。做到建筑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及时外运,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场清,清运时适当洒水减少扬尘。如遇较大或需重型车辆清理的建筑垃圾,也需在工完后五日内清运完毕。
6、施工现场不乱抛垃圾、不乱丢杂物、不制造污染,严格执行环保局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7、施工现场建立控制人为噪音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止噪音扰到我司员工的自觉意识。尽量选用低噪音或具有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作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
9、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