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同意与X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并配合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退保手续。
2.未办理离职手续期间,不擅自离职,并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打卡。如自行离职,公司可以不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因异常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 本人在公司期间的所有工资、加班费、福利、各类保险以及涉及解除合同的各类违约金均已全部结算清楚。
4.凡因我个人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其他纠纷与公司无关,概由本人承担。本人离职后不以公司的名义或本人原公司岗位、职位等从事任何相关活动,如有违背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5.离职前将公司配发的任何财产,包括办公用品移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6.将本人负责的所有工作事项及全部相关文件资料等(含电子文档)与公司做交接及详细说明,并归还所借公司的全部证件文件资料等,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同时,也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且不利用该述信息为个人、其他公司或组织谋取利益。
7.为便于日后工作有效衔接,本人承诺在离职后 半年内 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在职所经办未了的事务需提供协助的,本人愿意尽力协助。
8.离职后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绝不泄露。维护公司的声誉,不做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和发表对公司有攻击性的舆论。
9.工作相关事物与公司交接清楚,且公司的经济往来也结算清楚的情况下,自签字之日起,将不会以各种理由再向公司提出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要求,无任何纠纷。
本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及违反上述承诺的后果已充分了解,自愿作出并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