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我镇位于县西南部,地处两省三县交界,X、X省道纵贯全境,全镇总面积万亩,辖X个村,总人口X人,林地总面积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万亩,森林覆盖率﹪。境内崇山峻岭,环境优美,风景名胜区和温泉康养基地坐落其中,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X.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特色镇、争当绿色发展排头兵"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发展、实现全域旅游"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出台的林长制改革意见,助推生态文明实现新提升。
X.实施目标。落实村民组长(护林员)待遇,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实现森林资源巡护全覆盖。结合我镇实际,依据组通字〔X〕X号文件精神,统筹整合土地协管、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职责职能,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工作基础。
X.基本原则。村民组长(护林员)选聘按照"县建、镇管、村用"的原则,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群众意愿、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自治管理"的原则,对现有村民组长(护林员)岗位进行合理设置和调整,实行"一组一长"。村民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X.选聘程序。原则上在现有符合条件的村民组长中选聘护林员。由各村对现有村民组长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进行初审,报镇审核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兼任护林员,并承担由镇村安排的其他职责。对不符合条件的现有村民组长,由各村居按程序调整,并推荐新的人选担任村民组长(护林员)。
X.村民组长(护林员)选聘条件及要求。(X)政治可靠、办事公道、乐于奉献、责任心强、群众公认度高。(X)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X周岁以下,男女不限。(X)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熟悉智能手机和微信等基本社交软件操作。(X)常年住在村居,不外出务工。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林地管护、土地协管、生态环保、脱贫攻坚和现有村民组长工资等因素,确定村民组长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每人每年X元标准核定。绩效工资按每人每年X元标准(常住人口在X人以上)或每人每年X元标准(常住人口在X人以下)核定,由各村居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付。所有村民组长(护林员)按照人均保费X元左右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按每年依据未管护林地面积和村民组长数分配到我镇资金万元,全部用于村民组长待遇报酬和购买保险及护林装备,不足部分由镇财政统筹解决。
X.土地协管员:积极协助镇村做好土地流转,合理开发利用各类土地资源,促进集约经营。积极协助镇村做好国家建设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土地征用工作。
X.村级护林员: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保护森林资源;全面掌握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基本情况,对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巡护管理,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所在村或镇林业站;协助镇村、林业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X.人居环境监督员:对辖区内污染物排放、畜禽养殖污染、垃圾和秸秆焚烧、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等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制止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发现违法的,及时向镇村报告。
X.脱贫攻坚宣传员:宣传中央、省、市、县、镇村关于精准脱贫的相关政策,积极协助镇村做好在本村民组政策落实工作。
X、其他职责:依据组通字〔X〕X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镇村交办事项,积极做好各项涉农政策宣传、生产服务、信访维稳、环境保护、文明示范等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