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组雕塑的模型制作,""和""雕塑的设计。
(2) 四组雕塑的基础土建工程及基座表面装饰(不包括""的基座表面装饰)。
(3) 四组雕塑的主骨架设计、制作安装及防腐处理。
(4) 四组雕塑的制作安装。碳钢舢板制作,雕塑表面制作及表面处理(包括表面喷漆及图案造型)。
(5) 涉及四组雕塑的全部内容如:运输、保险、刻字、现场管理费、吊装、部分税费、异地远征费及其他不可预见内容等均包含在工程总费用中。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9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首付款日为准。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甲方在合同规定安装前2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 甲方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一步工序施工者。
(3) 因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款的%的预付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2. 制作期间,甲方依据进度及时分阶段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3. 制作完工后,出厂启运前付乙方%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4. 其余款项待业主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毕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尾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现场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业主的规定提供给业主完整的技术档案材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由甲方和业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给业主管理,乙方退出,甲方签证交工验收证书。
六、 施工设计更改
由乙方交付甲方和业主认可的设计图纸,模型、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材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若施工中需要进行重大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
1. 乙方必须安全施工。意外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
3. 乙方必须保障施工时的必要安全措施,遵守业主单位的所有规定。
5. 甲方在乙方完工后须及时组织业主验收,如无法及时验收(30日内),所造成的雕塑品的人为损坏,乙方不承担维修费用。
2.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 递增条款
乙方对工程保修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及时修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