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农业投入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检查,加大产地安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2.食品生产企业整治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镇工商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二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食品生产企业整治和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及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卫生院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二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抽验。通过整治,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4.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畜牧兽医站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许销售;严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通过会议的动员部署,使我镇的整治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为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自律,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揭露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我镇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文明学校与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_多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形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