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社区警务室具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责任到人。
2、组织社区各辖区单位负责人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3、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在上级政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警务室时,警务室必须派专人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4、建立问题整改机制。上级部门和自身发现问题,要立即书面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快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发现问题,应急分队及时处理。
6、建立辖区联动机制。辖区范围内各成员单位相互联动,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形成整体一盘棋。
7、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各责任区内进行排查,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到的情况,居民、商户反馈的问题等要及时处理,要进行处理后的反馈。
8、建立对外协调机制。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周边社区的关系,共同处理好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相关工作。
9、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各责任人、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由于工作不认真、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建立资料保管机制。各项工作的推进要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包括方案、实施细则、责任分解表、工作督办文书、问题整改通知、信息反馈表等,都要形成完整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