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乙双方协商,现就"托斯卡纳小镇"工地主入口以东围墙广告牌钢架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工程内容:广告牌钢架(不含基础及预埋件)制作、安装(附施工图),广告牌面积以实际面积计算。
2.工程地点:临泉东路与桥头集路交口,详见施工图附件。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合同总价款确定:按广告牌实际面积,以220元/平方米计算的价款+设计变更材料调整部分。
5.工期:贰拾天。开工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如遇不可抗力或*方原因停工,工期顺延。
6.施工用电及现场材料管理:*方承担电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工程验收交付之前由乙方负责材料看管。
7.乙方按*方确认的施工图施工,如须修改,乙方要经*方确定,方可施工。
8.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如广告牌不能正常使用,经鉴定属于材料质量或乙方安装不当导致的,由乙方负责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9.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10.如乙方竣工后书面通知*方进行验收,*方在收到通知7日内未验收工程,视为验收通过。
11.保修期: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一年(不含油漆)。
12.付款方式:本合同付款采用转账方式,乙方提供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