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上的收获当然是指收入。俗话说的好,别问女人的年纪,别问男人的收入。所以只能含糊地说说。去年一年的收入比我参加工作以来8年的总收入还要多—————以前的工资确实太少了—————这让我尝到了律师这个行业的甜头。这里面还包括了杀富济贫的成分。对于富裕的当事人,我下手绝不留情,而对于比较困难的当事人和熟人,我往往是赔本赚吆喝。两下基本可以扯平。
同时要说的是,这一年来,精神是比较空虚的,甚至可以说是堕落。想起郑智化的歌"总是靠一点酒精的麻醉才能够睡去",就是这样,
感觉自己成了一台机器,机械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很少有实习时的那种兴奋和激情。辩护词和代理词总是在开庭前一个晚上才写好。律所就像车间,或者就像一个卖场,我是流水线上的工人,我是柜台后的营业员。我已经不愿意再回到受约束的机关或者公司上班,每天给领导点头哈腰,准点上下班,领取一份不高的工资,但是我又不是很满意现在的工作状态。因为还是需要为五斗米折腰。必须和自己不喜欢的公检法官员们接触,甚至称兄道弟。就算心里操了他一万遍祖宗,面子上还得表示尊重,还不能让他看出你鄙视他。经常要和自己不喜欢的人打交道,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何况,还得陪他们吃喝玩乐,为他们买单,还得做出一副心甘情愿的样子。
业务上应该也有一些收获。一年来走的是万金油的路线,各种类型的案件都有接触。包括劳动案件三个阶段、医疗纠纷、房地产、合伙、借贷、合同、人身损害等等,刑事案件也是形形色色,强x案件都接触了几起,杀人放火抢劫强x贪`s贿伤害诈骗骗税盗窃法律顾问也做了一些。同时,在电台、电视台做过几次嘉宾,在本地的日报晚报上也露脸若干次。跟媒体的接触还是比较密切的。虽然效果目前不是十分明显,但总有一天要开花结果。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
业务上的收获不是体现在自己办了多少案件,而是体现在接待当事人比以前更沉稳,出现在法庭上更冷静更自信。经验的积累就是靠一个个的案子,一次次的失败。在办案中,不会再像以前那么毛躁和激动。当然,也可以认为是失去激情了。
这一年办理的诉讼案件,胜败比率没有统计过。但是,往往是,输得并不服气,赢得也不是很坦然。有时候会问自己,这个案子之所以输,到底是不是我的责任?而这个案子赢了,到底是不是我的功劳?这个问题越想越头痛。最后为了安慰自己,得出的结论是:这个案子赢了,当然和我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我对得起律师费。而这个案子输了,不是我的责任,我已经尽力了,判决书不是我写的,只要我自己认为自己是对的就行。还是想想东坡先生说的,胜固欣然败亦喜。
毫无疑问,随着经验的逐渐增加,办理各种案件将会更加顺手。就像熟练工一般,庖丁解牛,游刃有余。
接下来要说说这一年的教训了。收获是明摆着的,不说也在那里。而教训,就一定要认真总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