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培训。一是尽快发通知要求各公司推荐专业人才进入讲师团。二是高管培训:按照方案,培训于4月12日如期进行。详细情况拟于周五前发送培训通知。三是尝试与其他协会联合举办高规格的培训班。物权法培训,省协会近期将举办专项培训。我协会届时将组团参加。
2、关于考察学习。到深圳、广州考察将于4月26--27日如期进行。有关情况拟在高管培训班上通知。(邀请人员:经贸局(2人)、金融办、人行、银监、联社以及四大商业银行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共10人、协会2人,各担保公司20人。经贸局、金融办领导由吴会长出面邀请。
3、关于行业画册。7月份前完成印发,高层培训、深圳广州考察结束后,即着手收集补充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4、关于人行信息查询系统。拟于近期与刘科和李科沟通,召开座谈会,研究操作性,要抓紧时间推进。初步意向查询一笔按20元收费,以维护协会增加人手的费用。
5、关于调研报告。按照吴会长提出的修改意见,尽快完善调研报告。
6、关于《担保行业自律公约》。按照规定,担保费一年期一般按3%左右收取、二年期按5%左右收取、三年期按收取。但有的公司一年期按6%收取,其中3%经办人员个人收取。建议一年期担保费以3%为基准上下浮动。按照《担保行业自律公约》规定,收取客户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15%。推动行业自律,在理事会上已形成共识。有的担保公司违规收取高额保证金和担保费,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为了避免这种状况,建议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和保证金的信息透明,同时与员工签订反商业贿赂合同,防止个别员工的不规范行为,
7、关于《担保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已经形成共识,但具体内容还要细化。要求各担保公司将人员状况表报协会备存,协会秘书处将建立《佛山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料库》,对担保从业人员进行动态跟踪,各担保公司人员流动情况要报协会备案,同时说明人员流失的真实原因。拟设计一张表格填写,详细情况另外说明,供拟录用的会员单位参考。对犯有经济错误的人员,参照银监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聘用条件,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限制进入担保行业,以保证担保行业人员队伍的纯洁性。各理事一致认为: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各担保公司要立足于自己培养人才。另外:担保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人员流动公约》。为了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各担保公司需向协会交纳3-5万元保证金,对违反公约约定的行为,在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关于业务创新组。会议通过吴会长兼任组长。组员先由各公司自荐,再由协会挑选。拟于五月中旬召开一次新业务研讨会。投诉核查组和业务宣传组职能暂由协会秘书处兼。
10、关于信息员稿费。倾向于每条10元稿费,年底在会员大会上表彰奖励先进,一等奖1名奖300元,二等奖2名各奖200元,三等奖3名各奖100元。
11、关于协会队伍管理。向30个会员单位发通知,征求关于集成为副会长单位、通汇为理事单位的意见。
12、关于推动同业合作,促进更大发展。因为佛山担保业务不存在恶性竞争,例如中盈盛达与其他兄弟担保公司,一年碰在一起的业务不足十笔,为了提升担保能力,分散担保风险,可以尝试开展联保与互保。
13、关于市经贸局贯彻90号文意见的征询意见等其他工作。征求意见本周内再发一次提示通知到各担保公司。整理理事会通过的决议,拟于本周下发动态信息纸板和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