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的时间节点、自行组织招标备案时间(委托代理机构招标不需要备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7日前,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出售持续时间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4、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日期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招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6、延期开标时间建
设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开标会议的,延期不得超过10日,并提前通知投标单位。
7、评标期限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8、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9、中标报告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0、签订合同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2、合同备案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30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