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绝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科室人员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至院办,由院办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拒绝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拒绝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拒绝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拒绝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
6、拒绝在科室内设立"小金库",医院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
7、拒绝科室人员在工作日擅离职守,私自从事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8、拒绝科室人员故意刁难病人、推诿病人,增加病人心理负担。
9、加强科室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使科室内部拒收回扣"红包"、抵制回扣"红包"、远离回扣"红包"蔚然成风。
10、本科室若有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科主任和有关责任人愿意承担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