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借车保证金 元,保证金作为还车后15天内出现交通违法处罚扣款,如无违章处罚,全额退还。
三、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借用期间有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及利用借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将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投资、赠予、典当、寄卖等损害甲方权益的任何一种行为时,甲方有权向_门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借用车辆,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车价款、借用费、追寻催讨成本,如车旅费等)。
四、乙方负责对借用车辆的定期保养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抢修,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若借用期间需要换驾驶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借车时,乙方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并检查车辆外表的各个部位是否有破损,交接车辆时双方必须交接清楚,车辆一旦离场,车况以离场时为准,借车期间,发现借用车辆有安全性能方面的问题,或行驶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等,应及时告知甲方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乙方不得私自修理车辆,不得改装,更换拆卸车上零部件和其他配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借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停车、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行驶及将车交无驾驶证人驾驶等违法行为,若出现因违法登报、罚款、扣分、扣证、扣车,一切后果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在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估价损失后,乙方应预交交警部门事故押金,另预付甲方维修费用总损失的30%。另车辆停驶期间和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年度保险费的10%安全奖和事故总损失的30%的车辆折旧费。
八、乙方因酗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或更换驾驶员造成车辆损失和伤害第三者及非甲方原因导致借用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罚设的.责任和相关损失及所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借用车辆,若发生被骗或被窃,应及时报案。甲方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车辆损失、停驶损失及其它开支。若失窃车辆在_门的查找下,还不能追回,乙方应承担车辆总价的赔偿责任。因不慎遗失借用车辆的牌照和各类证件及其它所涉及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借用期满,乙方若延期归还的,应提前5小时和甲方联系,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车辆在借用期间或期满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意一方可向潼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