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若信用证有规定,应按规定。以CIF条件对外成交时,一般为出口商,此时出口商应对保单进行背书转让。
3)标记(MARKS & ):按信用证规定,应与发票、提单相一致。
4)包装及数量:填单件运输包装的件数及商品数量,若为散装,则应先注明"IN BULK",再填重量。
5)保险物资项目(DESCRIPTION):填商品的名称,可与提单一致。
6)保险金额(小写):应为发票金额加上投保加成后的金额,并注明币制,币制应与信用证规定相符,或与发票相符。
7)总保险金额(大写):即小写保险金额的英文翻译。
8)装载运输工具(PER CONVEYANCE ):要与运输单据一致。可填船名航次、航班号或车次,海运方式下也可填AS PER B/L
9)开行日期及起讫地点:可填提单签发日,或填"AS PER B/L"
10)承保险别:按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如:COVERING ALL RISKS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OF THE )赔款偿付地点:一般为目的地,并注明使用货币的币种。
12)保险勘查代理人:由保险公司自定,但要提供其地址,以便发生损失时收货人通知其进行勘查和理赔。
13)签发地点和日期:签发日期须早于运输单据,才能证明是在装运前办理的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