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婚礼进程时间在需要变更(即:提前及延后的)须提前15分钟告知乙方,如因仓促强制进行所引起得因准备不足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婚庆所需要的资料(照片档案及个性化婚庆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4、甲方需按约定向甲方交纳婚庆服务费用,如费用交纳逾期5天,乙方有权额外另行收取乙方欠款滞纳金5%作为违约金。
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所提供的婚庆服务项目进行及时的跟进,项目所需的人工、器材及相应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服务项目出现场布损坏、不符时,乙方需及时进行更换及修复,如出现遗漏情况,在甲方发现并告知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及时修复及补充。
3、乙方婚庆合同内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如电费及场地费用等由乙方自行交纳。
4、在甲方逾期5天未交纳服务费用的,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对乙方追缴甲方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5、乙方需保存好甲方婚庆服务项目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如因机械事故及人为因素而导致甲方庆典影像资料丢失的,甲方有权拒付影像拍摄服务费。乙方需支付甲方影像拍摄服务的50%,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三)补充条款: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遇政府政
策因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则双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