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和在需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制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品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10)、增进母乳喂养组织建立,并将出院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1)、全院工作职员要爱惜婴儿,保护、增进、支持母乳喂。
(2)、每一年对医护职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不定期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工作,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及热线电话,让每位孕、产妇及家属都了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优越性,建立母乳喂养的决心和信心。
(4)、帮助母亲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母婴皮肤接触很多于30分钟。
(5)、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帮助婴儿早吸吮,勤吸吮,增进乳汁分泌,除母乳外制止给婴儿吃任何食品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导。
(6)、制止给婴儿吸人工奶头,以避免造成乳头错觉。
(7)、医护职员随时指导母亲如何正确喂奶,及时解决存在题目。
(8)、严格母婴分开指征,指导母亲在与婴儿分开期间如何保持泌乳。
(9)、建立院内增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将出院产妇转交给当地妇保职员,以进步4-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10)、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制止张贴代乳品广告及以文字或图画等情势宣传人工喂养。
3、《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⑤、不得向医护职员赠予礼物或样品。医护职员也不应把此类物品转派给孕妇或母亲。
⑥、不可用文字或图片(包括货品上的婴儿图象)美化人工喂哺。
⑧、有关人工喂哺婴儿的一切资料必须列明母乳喂哺的好处和优越性,和人工喂哺的代价和不良影响。
⑩、所有制造商及分销商应遵守本守则的条文,即便该地区还没有实行本守则。
附注:母乳代用品:包括初生婴儿配方奶粉、特别配方奶粉、奶瓶、奶嘴、婴儿饮料及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