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充分吸取近期国内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线检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非法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期间进入火灾易发期,再加上当前天气干燥,火灾风险较高,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督力度,制定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同时要认真做好火灾应急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遇雷电、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施工坍塌等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要强化各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确保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确保运行安全。
五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大工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校车、敬老院、水利电力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